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首 页
公证新闻
留言版
关于我们
办公环境
服务范围
公证法规
服务特色
公证论坛
本站网址:http://www.sdgzc.com  当前时间:2008 年 8 月 30 日
 您的位置首页 >> 公证法规
      公证法规
·四川省公证收费标准 川价字费(1999)10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公证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公证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公证的分类都有哪些?
·公证与律师见证的区别?
·公证领事认证及签证的区别?
·公证与鉴证的区别?
·公证与保证的区别?
·公证与私证的区别?
·公证的目的是什么?
·什么是公证?
公证领事认证及签证的区别?
    领事认证亦称外交认证,是指外交、领事机关在公证证明文书上证明公证机构或认证机关(包括本国和外国的外交、领事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名或印章属实的活动。
    
    按国际惯例,在域外使用的公证文书,一般都须办理领事认证。领事认证一般只是认证签名或印章属实,而不涉及文书的内容。经过认证的文书,如内容不符合使用国的规定,有关部门有权拒绝受理,并不受认证的影响。
    
    公证与认证二者的关系是,认证是对公证而言,一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要在他国使用时,须办理认证,反之,在他国作成的公证文书要到本国来使用,也须办理认证,不办理认证的公证文书在域外是不予以承认的。依照国际惯例,国家之间可以相互免除认证、单方免除认证,或对部分文书免除认证。在这种情况下,公证文书可直接发往免除认证的国家使用。
    
    签证,是指一国国内或驻国外的有关主管机关,在本国或外国人所持证件上检验签注、盖印,表示准许其出入本国境或过境的手续。签证的证件,主要是出入国境或过境护照。
    
    签证与公证没有什么关系,公民出国需要办理护照签证和出国使用的有关的公证文书,分别由不同机关,按不同程序办理。
    
 
 
版权所有: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商业街3号(省委组织部综合楼1楼3楼)  
电话:028-81366161(咨询电话),86600478 (咨询电话)   手机:13 678 13 6161
中国网库制作    访问人次:191818 网站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