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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月31日讯,今天下午,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关于规范现场监督公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学习贯彻《开奖公证细则(试行)》工作,进一步规范现场监督公证活动。 据悉,5月30日司法部颁布了《开奖公证细则(试行)》(下称《细则》),这是司法部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拓宽与规范法律服务”的总体要求,规范开奖公证活动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明确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职责,维护开奖活动秩序和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细则》规定了开奖公证的有关程序,强调了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具体界定了公证人员审查监督的范围,明确了公证人员的监督职责。《细则》的突出特点是设置了开奖公证程序,明确规定了开奖公证是公证人员对开奖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实质性监督和公证证明的公证行为。《细则》还规定了纪律惩戒和行政处罚的条款。 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在讲话中指出,现场监督公证是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公证工作的重要窗口,集中展现了公证制度的职能优势,体现出公证法律服务很高的专业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细则》规定,结合实际,提出进一步规范本地现场监督公证的意见;各公证处也要制定相应措施,严格规范现场监督公证活动;要通过开展以“诚信为民”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建立并完善诚信档案、加强对业绩的考核、加大对违规人员的处罚力度等措施,推动公证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现场监督公证的规范化水平。 段正坤指出,凡在现场监督公证中出现严重问题、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定要依法依纪追究承办人员、公证处主任和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凡出具假证的,一经发现,对承办人员要坚决清理出公证队伍,对其所在公证处一律停业整顿。 另悉,以《细则》颁布为契机,全国公证行业即将开展一次现场监督公证专项质量检查活动。 司法部副部长吴爱英主持了今天的会议。司法部副部长张军、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岳宣义、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出席会议。 吉林、江苏、广东三省司法厅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规范管理现场监督公证的做法和经验。司法部有关业务司局负责人、中国公证员协会负责人,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的负责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证管理部门和公证员协会的负责人,以及全体公证人员参加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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