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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协会段正坤会长 到成都市司法局检查指导工作 3月15至16日,中国公证协会段正坤会长在省厅领导的陪同下,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海波、罗为民同志陪同段会长视察了成都市蜀都公证处、龙泉公证处。主持工作的副局长曹海波同志汇报了成都市公证工作的情况,罗为民副局长就我市公证管理工作情况、成都蜀都公证处主任李可和龙泉公证处主任李全一分别就本处公证业务开展、内部管理等工作向段会长作了汇报。对我市公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段会长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和龙泉公证处在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公证职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为构建和谐成都、法治成都,为成都市小康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突出的成绩,作为合作制试点公证处和区县级自收自支较早的公证处,蜀都公证处和龙泉公证处公证工作的发展都走在了全国前列。结合全国公证事业发展的情况,段会长对合作制公证处试点工作和公证工作的开展作了重要指示。 段会长要求要正确理解公证机构的性质。段会长指出:合作体制和事业体制的公证机构,都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的。公证所体现的国家证明力是一种公权力,是否体现公权力不是由公证机构的体制而是由公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来决定。就合作制公证处从试点开始以来就存在的争议,段会长向合作制公证处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不参与争论,按照《公证法》的要求踏踏实实做事。二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办证,把办证的方向围绕党委政府,围绕市场、围绕群众、围绕大局来开展。合作制公证处有活力,要注意维护自身信誉。三是要切实提高公证人员素质。合作制公证处的规模不宜盲目扩大,公证员最好由自己内部培养,通过鼓励学习,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来产生,不宜从其他公证处引进。四是在提高服务水平的时候,要确保公证质量,宁可少办、不办,也不能出错证,更不能出假证。公证有了质量,就有信誉,有了信誉,就有地位。公证质量上要做到警钟长鸣,不能用客观情况和条件来原谅自己的错误。五是要回报社会。不能把公证作为挣钱的手段。合作制公证处要有回报社会的意识,除依法纳税外,还可以积极与社会慈善机构、法律援助机构等联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树立合作制公证机构的良好社会形象。六是合作制公证处要忠实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段会长指出公证工作的发展,要加强公证业务和理论研究,要鼓励和支持行业内部开展公证理论研究,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公证制度,开拓公证领域,充分发挥公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段会长对成都公证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殷切的希望:一是务必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公证法律服务。二是要有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保证公证质量,增强公证的社会公信力。三是不论何种体制的公证处,都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真正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做规章制度的忠实执行者,不参与不正当竞争,更不能搞不正当竞争,在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开拓进取,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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