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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家动态
建材常识
退货内容
★具体内容: 1)商品自购买之日起三十天内准予退货,每超过一天按商品价值的9.5折算价值。依此类推。 2)商品包装完整、无损,不影响第二销售,否则不予退货。 3)商品符合退货要求须退款的,原则上允许换等价物品,超过原始凭证上的商品金额,顾客应补齐差额。 4)商品符合退货要求须退货的,原则上按原始凭证上的金额退款,但应扣除相应的损耗费用。 5)家用电器、五金工具等商品,如有质量问题,按有关“三包”办法处理。 6)办理退货手续时,顾客必须出示本超市原始购物凭证(包括电脑小票、裁剪税务发票等)。 7)本店退货最终解释权属于康家建材超市。 ★注意事项: 1)非商品质量问题不予退换。 2)按顾客特殊要求加工订做、裁剪、零买散装商品不予退货。 3)凡本店的特价促销商品不予退货。 4)已开封的胶、油漆、涂料等商品如无失效、过期等质量问题不予退货。 5)瓷砖浸水不予退货。 6)办理退货业务时,应与营业时间相符,否则不予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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