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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盟方店主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诚实的合作作风,合理合法的经营理念。在本地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 二、凡需加盟连锁店要具有45-120m²的门店,位置要设在交通便利、宜于观赏购物的繁华街道,内部装修要干净整洁、美观大方,切实体现大自然赋予的舒适感,四周要合理悬挂具有典型的土特产品饰物,寓意硕果累累,尽量与总行布局一致。 三、县(含县市级)加盟、总代理方必须具备5-10万元的流动资金,年销售额要达到25-35万元;地级市加盟、总代理方必须具备10-20万元流动资金,年销售额要达到35-50万元;大中城市加盟总代理方要具备20-50万元流动资金,年销售额要达到50-100万元。一年内达不到总行规定的销售额,取消加盟、总代理资格。 四、加盟方应独资经营,要求具有文化素质较高的服务人员2-12名(视加盟方规模定员)。加盟方自负盈亏。 五、加盟方要用总行的牌面,背景为“狼牙山”图案,字体为统一的“狼牙山特产商行”字样,下方空白处为经营的项目、内容、电话号码。 六、所有狼牙山品牌产品均应出自总行,任何分行不得私自灌装和组包,不得私自印制“狼牙山牌”包装,一经发现,取消加盟商资格,停止供货,并负责因侵权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县级加盟商需向总行一次性交纳伍仟元信誉保证金;地级市及大中城市加盟方需交一万元信誉保证金;如加盟商诚实守信,经营良好,在一年内达到规定的销售额,总行按进货总额2%反利,并退还保证金。 八、加盟方在加盟前应认可总行价格,不得与总行讨价还价。加盟商要采取先付货款,总行收到货款后发货。原则上总行不予送货。如货量超过三万元,总行可视情况送货。 九、总行与代理、加盟商签订供货协议。 十、蛋类产品、非本行产品总行不予退货,其它产品在2个月内,不影响二次销售,允许调整量不超过月进货量的5%,人为损坏的不予调换。 十一、总行视情况给加盟代理商深加工项目一个,加盟代理商加工出的产品总行给予加盟方一定的利润后,由总行统一调配。 十二、总行到各分行检查指导工作时,费用由分行负责。 易县狼牙山特产商行 二零零七年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