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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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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指南

六、企业集团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企业法人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
    
    
    
    (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 企业集团变更名称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加盖公章);
    4、《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
    
    [2] 企业集团变更母公司名称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母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5、母公司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变更母公司名称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
    
    [3] 企业集团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加盖公章);
      4、母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
    
    [4]企业集团成员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新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4、母公司与新加入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5、与新加入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集团成员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
    
    [5]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变更后母公司加盖公章);
    4、变更后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5、《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集团成员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三)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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