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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简报 第7期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日 [基层建设] 当阳市工商局推行“四情”工作法 为了进一步改进监管执法工作,积极探索和谐监管有效方式,4月9日,当阳市工商局召开系统中层干部会,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四情”工作法,促使广大干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过程中用真情对待监管执法相对人,让相对人心悦诚服地遵守市场管理秩序。在监管执法中,尽可能减少对抗性矛盾,化解不和谐因素,在监管执法中体现和谐监管理念,实现和谐监管目标。 “四情”工作法要求系统全体干部在平时工作中,对民要用真情、接待要热情、帮困有温情、执法要有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监管执法中要“依法用情监管”,即一是在监管执法中要做到事前阶段“三先三后”,即在监管执法中坚持宣传教育在先,检查处理在后;警示在先,行政处罚在后;当事人陈述申辩在先,处罚决定在后;二是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做到“三用”,即用法律法规说服人、用真情感染人、用真诚建议引导人;三是在监管执法事后阶段要“依法”和“用情”相结合,及时开展回访。要通过回访,做好事后法制教育,坚持用真情做好善后工作,坚持宽严相济,讲究方法,进一步把工作做深、做细、做透,消除群众怨气,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力争做到“办一门案,结一门亲”。 下一步,该局将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把“四情”工作法的要求和行为上墙、上屏,对外进行公开;开展“和谐监管进企业,进商户”活动,主动征求意见,沟通情感,拉近距离,听取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实现工商执法与时代发展和谐,努力打造工商部门和谐监管的新局面。 (当阳市工商局) 发: 市、州、县工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