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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当阳市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伟同志和半月镇党委副书记闫伟同志及半月分局的工作人员一起,将我市第一份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送到了当阳民丰果蔬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汪明烽手中,标志着我市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式成立。 我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后,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是对我市农民合作专业社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提出了当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取得了政府部门的支持。二是对从事注册登记的人员进行了培训,以及时掌握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程序。三是通过专栏、横幅、电视等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知识;并主动联系有意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进行上门指导,发挥职能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积极帮助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截至目前,我市已登记注册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在我局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正在完善登记资料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