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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工商局五项措施加强节假日市场监管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保障节日消费安全,当阳市局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出发,深化亲民工商主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对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节日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抓好节假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做为当前头等大事,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加大检查整治力度,切实保障节日市场消费安全,为广大人民过好欢乐祥和的节日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集中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一是突出食品安全,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节日食品消费安全。结合国家局、省局、市局等文件精神,认真抓好以食品为重点的节日商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取暖器具、防寒用品和烟花爆竹等与人民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尤其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食用油、鲜、腊肉、禽蛋、卤熟食品、酱油、食醋、饮料、糕点、水产品、酒类和儿童食品、营养品、液态奶等节日食品,严厉查处注水肉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以及利用工业化学原料加工有毒食品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快速检测和质量监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和商品质量信息,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要完善节日食品安全事件追溯、应急处理等监管机制,一旦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不合格商品,将坚决依法查处,对涉及市场范围广和严重危害市场消费安全的问题要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有关程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进行处理。 二是突出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抓好大中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社区、城乡结合部等节日商品交易场所,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经销企业及车站等商品经销点的执法检查。高度重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节日市场监管,加强对辐射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农村的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及各类集市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经销摊点、小卖店和流动商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农村散装白酒等食品、饮品的监管,防止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降价促销”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的行为,切实保护农村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禽类市场监管,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加大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打击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是加强旅游和文化市场的监管,营造健康和谐的市场环境。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围追兜售、非法摆摊设点、欺诈和诱骗旅游消费者购物消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欺行霸市、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非法博彩和欺骗性有奖销售等行为。积极配合新闻出版、公安等部门,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坚决封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严厉查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淫秽“口袋本”图书和有害卡通画册以及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恐怖、残忍等有害内容的游戏软件产品,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书刊批发市场和摊点、车站、旅游景点等各类市场的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检查,严厉查处取缔“黑网吧”。 四是严厉打击传销、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节日期间,要继续对传销保持高压态势,对车站、偏僻小巷、城乡结合部以及大型商场、休闲广场、旅游景点等场所要严格监控,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重点打击以节日商品促销、旅游为名诱骗他人从事传销和以打工、找工作为名诱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要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欺骗性有奖销售等欺诈行为,及时查处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虚假宣传,从事谎称有奖、巨奖销售等部正当促销活动诱骗消费,假借促销活动推销不合格商品或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安全。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节日期间,加强对辖区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的准入审查和日常监管。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对成品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消防安全、道路运输、公共和娱乐场所等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安全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依法查处取缔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行业的无照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