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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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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诉指南

消费者申诉应具备的材料

     消费者申诉应具备的材料
    
    消费者向 12315 申诉举报中心申诉要提供文字材料或申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其内容如下:
    
    1 、申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2 、被申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3 、所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等;
    
    4 、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5 、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为方便消费者申诉,宜昌市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设计了统一格式的申诉卡。消费者可以按卡样制表填写投申诉内容,也可以按上述内容写申诉书,然后将凭证、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上,寄给或送给申诉举报中心。值得注意的是,未经宜昌市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同意,消费者不要轻易将凭证、证明材料原件和商品实物寄去,以免丢失,给问题的处理带来麻烦。如果申诉内容比较复杂,最好亲自将材料送交宜昌市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并进行口头补充说明。
    

      申诉指南

· 消费者申诉应具备的材料
· 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规范
· 社区网络服务站运行规则
· 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受理条件
· 12315申诉举报中心处理申诉的程序
· 12315 申诉举报中心不予受理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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