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途胜汽车租赁公司为你整理:
汽车承租人须知 (合同附件)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您谨记并遵守以下条款:
1、 您须持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2、 租赁车辆以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
3、 您归还承租车辆的车况应与《车辆检验单》中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不齐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4、 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
5、 如果承租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并通知出租方,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的损失将由您承担。承租方取得联系后,如出租方有条件提供替换车辆,则租赁期间的租金照计;如出租方无法提供替换车辆,则不与计收租金。
6、 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所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7、 您如在租车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
8、 租车时请您仔细检查好车辆是否正常,您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车辆检验单》为准。
9、 您不能自行卸动、更换或拆除所租车辆上的零部件或设备,否则,您不但应及时归还原部件或设备,还应向出租方交付原零部件或设备三倍的违约金,车辆的防盗器摇控板发生损坏或丢失,您应按照市场价格赔偿。
10、 除您本人或您的《租赁登记表》上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其他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
11、 如果承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损坏事故,请您立即报警,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的车辆,同时应告知出租方,同出租方或保险公司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修理和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12、 您不能拆动车辆的里程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实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
13、 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营利性质的客货运输:禁止超重载物:禁止装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鼻性气味的物品;禁止封闭门窗时在车中吸烟。
14、 您添加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必须使用93号以上无铅汽油)。
15、 为了使用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车辆行驶到5000公里整数里程时,{如:15000KM、20000KM、25000KM}到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承租方若违反上述第10——15条条款中任何一种情形,均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以上须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后请签字。
石家庄途胜汽车租赁公司提供高、中、低档汽车租赁业务 奥迪A6、A4、帕萨特、桑塔纳3000、 普桑、捷达、夏利、北斗星、瑞风商务、别克商务、金杯、全顺、依维柯、丰田考斯特、大巴等多种新车。愿为你提供最优质的租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