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康林喷塑厂
我厂成立于1992年.地处重庆高新区.拥有一批从事喷塑工作多年的技术工人及工艺人员,以其优良的设备、完善的工艺及严格的管理制度为众多客户提供高品质的表面涂装服务。重庆康林喷塑厂
表面喷塑检验标准(试行稿)
1、 检验条件
1.1 照明光线
要求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的照度不应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
1.2 检查距离
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A面检验时在±15°范围内旋转。
2、 表面等级的分类、区域划分
2.1 表面等级
根据产品可视区域以及使用要求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表面等级:“A”、“B”、“C”、“D”。
2.2 区域划分
“A”: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正面。
“B”: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测面、后面。
“C”: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底面。
“D”: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次要面,一般是指终端产品内部面。
3、 代码对照表
称 数目 长度 直径 深度 宽度 面积 距离
代号 N L D H W S DS
单位 个 cm mm mm mm mm2 mm
说明:下文所提到的不良缺陷数目均指单面上的不良缺陷数目。
4、 验收要求
4.1 验收总则
4.1.1 喷涂件表面应清洁、无污。
4.1.2 喷涂层均匀、完整,同批产品的光泽、纹理一致,颜色符合图号要求,且与双方封样色样比较无明显差异。
4.2 外观要求
4.2.1 “A”面外观检验要求:
序号 不良项目 验收要求
1 点缺陷(含颗粒)
当D≤0.5mm (或S≤0.2 mm2)且不连续时(DS≥5mm),不视为缺陷。
当0.5mm (或S≤0.2 m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