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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育苗艺术学校承办的第四届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精品展演活动沧州赛区选拔工作将于9月20日在育苗艺术学校进行,此次选拔活动旨在 推动与普及沧州市青少年艺术教育,展现艺术教育成果,交流学习心得,提高艺术教学水平。
一、报名时间
8月25日----- 9月15日
二、报名地点
沧州市育苗艺术学校(沧州市金阳新天地A座45号)
三、咨询电话
0317-5513322
附件
第四届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精品展演活动通告 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精品展演活动在展示的同时对进京参选的优秀学生进行艺术专业上的传授、交流、对选手家长进行互动式如何培养教育孩子的学术讲座,让家长们学会正确培养对社会更有贡献和高素质孩子的教育方法,解答家长们在教育孩子过程中的困惑。在选拔活动中挑选表现能力优秀的选手制作一台精美的电视综艺晚会在电视台播出,作为整个活动成果的汇报演出。由此产生的优秀选手,将以文化交流小使者的身份赴国外进行采风和艺术交流活动。让孩子们能了解和学习国外的优秀艺术特色,胸怀祖国,放眼世界,从小努力学习,长大后更好的报效祖国。
为使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谨慎、务实地完成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主 题
展示、交流、学习、提高
二、宗 旨
推动与普及青少年艺术教育,展现艺术教育成果,交流学习心得,提高艺术教学水平。
三、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教育部中央教科所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研究中心
媒体支持: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娱乐信报、北京青年报、新浪网、
搜狐网、雅虎网、央视国际网站等
四、参与对象
各分地区选拔出来的优秀艺术学生。
五、参选年龄(年龄界定时间为公元2008年7月1日)
1、幼儿组:6周岁前(含6周岁);
2 、小学组:7-12周岁(含12周岁);
3、初中组:13-15周岁(含15周岁)
4、高中组:16-18周岁(含18周岁)
5、大学组:19-22周岁(含22周岁)
六、项 目
1、幼儿、小学、初中组(含组合):舞蹈(模特)、演唱、器乐演奏、表演;
2、高 中 组、大学组(含组合):舞蹈(模特)、声乐(含美声、民族、通俗、组合)、
器乐演奏、表演;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项设置:一等奖 、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园丁奖、最佳组织奖、特殊贡献奖。
注:凡进京参加活动的选手均可获得优秀奖荣誉证书。
八、 其它事项
1、参加活动的选手必须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凡进京参加选拔
的行为视其已经同意并遵守该章程。保证使用的曲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参加活动的选手其食宿、交通、人身保险费自理,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安排;
3、选手的伴奏音乐请用磁带、CD伴奏;
4、主办单位权益:
①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向公众或特定受众展示选手的作品;
②以展示为目的合理使用选手的肖像、姓名和作品。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全国组委会所有。
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精品展演系列活动组织委员会
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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