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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乡居民持续增收、
CPI指数
上涨和假日经济等因素作用下,我市市场运行平稳活跃,3月份全市当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9亿元,同比增长17.4%,一季度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05亿元,同比增长17.3%,高于去年同期1.8个百分点。
一季度市级实现18.4亿元,同比增长17.8%;县级实现15.3亿元,同比增长16.8%;县以下地区实现18.4亿元,同比增长17.2%,高出去年同期8个百分点。城乡差距减小,城乡市场协调发展,大大促进了全市消费市场的扩大。
分行业看,批发业实现5.5亿元,同比增长20.1%;零售业实现40.5亿元,同比增长16.6%;住宿和餐饮业实现5.5亿元,同比增长19.1%;其他行业实现0.5亿元,同比增长21.6%。其中零售业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8.3%,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贡献最大。
分县市区看,绝对量最大的是桃城区,一季度共实现8.2亿元,其次是深州市,实现了5.4亿元;增幅最高的是阜城县,一季度同比增长24.2%,高于全市6.9个百分点。
据我局对30家批发零售企业的监测数据显示,一季度共实现商品销售额3.33亿元,同比增长17.96%,其中实现批发额0.76亿元,同比增长28.11%,实现零售额2.6亿元,同比增长15.3%。食品类、服装类、鞋帽类、针纺类、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日用品类分别实现销售额4635.6万元、4674万元、1192万元、1280万元、855万元、1652万元、7344万元。
据监测,一季度餐饮业、住宿业、典当、拍卖、屠宰和摄影业的营业收入同比均有所上升,6家餐饮业企业实现1844万元,同比增长9.3%;4家住宿业企业实现1040万元,同比增长6.4%; 4家屠宰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2890万元,同比增长28%。
随着 “五一”假期的临近,举办婚礼的情侣逐渐增多,将大大带动家电
、摄影、餐饮等各方面的消费增长,预计4月份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仍将会有较大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