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我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
征集志愿时间安排的通知
川教考院招[2008]138号
各市、州招办:
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决定今年继续在普通高校录取中对各批次可能出现的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录取考生志愿的办法。现将可能征集志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我省非延考区和非延考区录取将同期进行。因此,非延考区和延考区各批次公开征集志愿工作亦同期进行。
二、 普通志愿时间安排
普通高校提前批7月31日左右;本科第一批8月8日左右;本科第二批8月16日左右;本科第三批8月24日左右;专科第一批9月2日左右;专科第二批9月10日左右。
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本科批次7月30日左右;专科批次8月13日左右。
三、 在同一个批次的录取中,若须第二次征集志愿,则第二次征集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一次征集的第二天或第三天。
四、 请各地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要求考生在确定自己被录取以前不要远离报考所在县(市、区),并一定要在上述可能征集志愿的时间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同时主动向县(市、区)招办了解情况。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