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录取通知书领取的有关要求
高2008级全体考生:
08年高校录取正在进行,录取通知书将陆续寄达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寄达地址,凡寄达地址写在达一中的考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必须履行相关手续,提交相关证明,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请考生相互转告!
1、录取通知书必须由考生本人领取。
2、考生必须出示本人的高考准考证。
3、领取通知书的考生必须填写相关的考生信息,必须本人签字!
4、考生档案提取: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到通川区招办领取(注:必须是省招办录取备案的考生才能提取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到校党委和校团委办理。
5、一本及以上的考生提取档案时必须交本人正面2寸照片一张,以便学校办展板。
6、录取期间,凡没有得到自己录取信息的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补录信息(前一通知有具体补录的时间),保持高考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畅通。
7、录取通知书没有寄达达一中的考生,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及时告知班主任,并到达一中收发室登记,以便学校存档。
特此通知!
达一中政教处
200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