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团 须 知
一、 项目范围
报价含:住宿费、餐费、景区用车、景点第一大门票、往返交通费、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综费、旅游责任保险8万元/人,人身意外保险10万元/人
报价不含:桌上酒水、途中火车上餐费、缆车、索道费(注明除外)行李超重费、歌舞表演等自费项目及其它个人消费。
二、 接待标准
标准团:宿二星同级酒店双标间(特殊地区除外)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旅游空调车,十五人以上成团。
三、 线路制订
可根据客户需要任意增减或重新组合和编排线路。
四、 收费标准
0—2岁儿童收取交通费和保险费(机票:未满2岁按全价10%,2岁—未满12周岁机票50%),身高1.1米—1.3米按成人50%收费(不占车、床位、半价门票),1.3米以上按成人收费。
五、 责任确认
本旅行社严格按合同标准提供服务,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得到应有的标准,属旅行社责任范围内,由本社退还差价,并按旅行计经营管理条例所规定作出赔偿。因自然因素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延误游程的,所发生费用由客人自理,我社将尽力减少游客的损失。
六、 确认
双方经确认行程、报价后即签订协议,同时请付团款30%预交款,乘余部分于出团前付清。如确认后发生退团行为,则发生费部分由客人承担。
七、 其他
如遇旅游费用的涨落,以当时价格为准,本社将及时告知。此外,其他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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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天伦旅行社